2020年襄阳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流程攻略
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已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受理时间
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7月30日—10月20日。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时间原则上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自主评审单位除外)。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
申报方式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
可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
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
其中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选择使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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